停产家电维修遇尴尬 工商建议购买时注意生产日期

行业动态

2017/04/27 09:15:46

  近日,市民高女士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反映,其于2007年6月29日在红梅市场苏宁电器购买了创维电视,近日发现电视机出现异响,便致电创维维修部。当天中午,有位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称是电视机的高压煲漏电,维修后向高女士收取了360元费用,但高女士下午发现电视黑屏,再次联系维修人员。几日后维修人员再次上门,拆机后告知是线路板损坏,要拿回维修部修理,但至今未修复线路板。高女士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让维修师傅尽快修复线路板。

  调查中,创维售后服务热线及维修人员均称:因创维厂家的该款电视已停产7年多,主板配件也停产了,升级的主板不能使用。维修人员表示,只能等其维修仓库回收到该款电视主板,才能为高女士更换,待线路板到货,立即维修,时间周期7-8天。但消费者迟迟未见维修人员上门维修主板,再次向调解人员反映情况。调解人员立即再次联系维修人员,维修人员称,仓库能仍没有可更换的主板。经调解,双方达成统一调解意见:维修部赔偿投诉人人民币100元。

  工商方面指出,家电产业相关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不断加快,生活中碰到“绝版”家电现象日益增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中明确指出,生产者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该案例中,投诉人购买的产品,已停产超过五年,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已无法正常提供。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越“新”越好,如需购买比较“旧”的家电,提前与商家沟通好,如条件允许,一些易“损耗”的配件多备份,以备维修使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定期更新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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