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工坠亡谁负责

行业动态

2017/10/30 11:31:10

  今年5月17日10点左右,在开发区某小区,一空调安装工赵甲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从9楼坠亡。赵甲亲属将房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以及另外两名相关人一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记者从开发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据了解,孙丙经赵甲哥哥的介绍,请赵甲将其位于9楼家中的空调拆卸并移走。考虑到一个人无法完成作业,赵甲联系了钱乙一起干活。当天,赵甲在观察了现场实际情况并做好准备工作后,像往常一样到悬挂空调室外机处着手拆卸作业,但突然间他随着悬挂空调外机的护栏一起坠楼,当场身亡。

  赵甲的亲属认为,赵甲与孙丙是义务帮工关系,孙丙应承担赔偿责任。赵甲与钱乙有稳定业务合作关系,双方互负义务,钱乙在事发时未及时将安全带拴住,致赵甲坠落身亡,应承担赔偿责任。开发事发小区的房产公司在空调室外机搁板安装的护栏没有发挥安全保护作用,诱发赵甲降低安全意识,应承担赔偿责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检查出涉案房屋空调室外机搁板的护栏存在隐患,未及时联系业主更换,也未告知赵甲空调室外机搁板的护栏年久生锈,可能无法起到防护作用,应承担赔偿责任。协商赔偿未果后,赵甲亲属将以上几方诉至开发区法院。

  庭审过程中,被告孙丙认为,因为自己是由赵甲哥哥介绍的,他与赵甲尚未商谈费用,并非义务帮工关系,而是承揽关系。另外,赵甲具备多年拆装空调的经验,在作业过程中应佩戴安全绳,他对安全问题过于自信才导致事故发生,赵甲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告钱乙认为,他和赵甲仅是偶尔合作关系,并非稳定合作关系,也非雇佣关系,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被告房产开发公司认为,其所开发的涉案小区经验收合格,已交付使用10年左右,赵甲的死亡与房产开发公司无关。被告物业公司认为,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场地和公共秩序进行管理服务,涉案房屋空调移机不是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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