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质检局抽查电热毯9批次产品不合格

行业动态

2017/11/18 16:46:49

  昨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对电热毯、室内加热器、定配眼镜、床上用品、卫生纸等35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1066家企业生产的130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7家企业生产的53批次产品不合格。沈阳百年鸿誉床垫制品有限公司、沈阳爱薇欧健康用品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区永盛康床垫厂、沈阳青有恩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电热毯产品被曝不合格。

  针对电热毯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查64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有6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和说明、结构、耐潮湿。“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可能造成使用者的误使用。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该项目不重视;耐潮湿不合格所造成的危害是可能造成使用人触电,不合格产生的原因是关键元件存在质量问题,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关键元件进厂检验;结构是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不合格问题是电热毯没有固定角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生产,生产中电热毯未加装固定用角带。

  针对室内加热器抽查,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志,标准规定,电热元件外壳上必须有永久性的标志。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仅以不干胶粘贴或油性笔书写的方式制作标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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