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汤泉市监分局 成功调解一网购纠纷

政策法规

2019/07/04 07:06:48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市监局汤泉分局接到一起来自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投诉。深圳市民蔡先生在天猫某运动品牌旗舰店,购买了3双运动鞋。下单后,商家客服突然联系他,表示没有货请他退单。蔡先生表示,如果没有货,系统会显示缺货,消费者是没办法下单的。在与客服沟通无果下,蔡先生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该运动品牌旗舰店,要求其发货。

  接到转办工单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旗舰店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他也正为此事发愁呢。原来,他们这两天正在举办店庆活动,这款原价1219元的运动鞋,本来应该是优惠320元,可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直接将价格输入为320元,导致价格比成本价都低很多。当发现错误时,已经卖出100余双,如果全部发货,至少亏本5万元。所以,店铺要求所有客服和下单的客户进行沟通,通过赠送小礼品或者优惠券的方式,希望他们能够退单。

  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向商家表示网上订单一旦成立,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购销合同成立了。商家不能以工作疏忽等自身原因,单方面取消合同。如果消费者不同意退单,商家理应正常发货。但考虑到商家经营成本因素,执法人员也主动联系蔡先生,向他说明商家不发货的原因。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最终蔡先生同意退掉2双,只购买1双,商家也同意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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