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电数码产品前需先了解配件保障事项

政策法规

2019/12/20 22:12:28

  家电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生活中遭遇绝版家电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一个型号往往生产几年就停产,又有新型号推出,导致电器出现故障后无零件可配,成为不少消费者的烦心事。

  近日,浦东消保委接到唐女士来电反映:她使用了一年半的某品牌空气净化除湿一体机发生故障,便联系产品售后报修,与售后客服沟通确认故障问题、产品型号等信息后,唐女士被告知所报修的机器型号零配件还未上市,目前无法提供售后维修,建议唐女士等待。等待一个月后,唐女士再次联系产品售后,这次客服直接回复唐女士该款机器已停产,没有配件,无法维修。唐女士无法接受,电器仍在保修期内,品牌方却以停产为由拒绝售后维修,且没有配件,电器只能报废。

  受理投诉后,浦东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品牌方取得联系,售后经理盈女士表示消费者所购机型已停产,且销量有限,故无法提供配件。浦东消保委工作人员询问盈女士,此款机器何时停产,盈女士始终未给予明确答复。经多次协调,盈女士最终表示将重新生产一批配件,并先免费提供一个机器给唐女士使用,之后会安排此款配件在品牌线上商城上架,消费者可直接购买。唐女士表示接受,将关注线上购买渠道。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规定:“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但是很多小家电产品,如净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未列入三包商品目录,往往只能参照“三包”而无法律或其他行政规范依据。因此,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对于未列入实施三包商品目录的产品,购买前应尽可能选购大品牌、大企业生产的家电,千万别一味看价格;应充分了解产品整机和主要部件是否纳入到《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适用的产品目录;如果产品未纳入目录,应与商家做好对产品的售后服务的提前约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次阅读

分享到

精品推荐

相关资讯

大家都在搜

网友热议

    Copyright © 2012-现在 书生家电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会员登录

    分享到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