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消费纠纷和投诉不断上升 需强化监管

行业动态

2012/11/07 13:43:13

  网络团购近年来蓬勃兴起,在网络团购迅速发展的同时,团购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或服务与实际不符、在线支付缺乏担保机制、缺乏行业规范以及维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困扰了消费者,引来了诸多投诉,也阻碍了网络团购的发展。工商部门负有“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的职责,网络团购市场也需得到有效监管。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达到3210家。虽然比最鼎盛时期的5000家大幅减少,但仍数量众多。以上两类团购网站运营模式操作流程基本相同:团购网站找寻本地商家洽谈服务及优惠折扣-→网站刊登本期团购信息-→通过自身网站及各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进行消费。不同的是家居建材类团购网站一般会采取商品现场展示、现场下订单的方式,而生活服务类团购网站交易行为全程在网上完成。团购网站的盈利模式目前主要包括六类:商品代售、交易佣金、会员制度、商家服务费、广告费、加盟费等。由于多数团购网站发起时间不长,社会认可度不高,运作规模和形式受到限制,目前主要通过交易佣金、广告收费盈利。监管:要整顿网络团购不法行为

    目前中国团购网络市场异常火爆。随着各大媒体的竞相报道,团购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受网购消费者欢迎。而具备资源优势的门户网站、SNS虚拟社区、地方分类信息网站、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以及地方报刊、新闻网站等亦先后推出团购平台。这就导致团购网站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团购陷阱、售后无法保障、消费者维权难、缺乏行业规范等质疑声不断。

    网络团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商品与实际不符。消费者所购商品与宣传中的商品有偏差,甚至存在质量问题。虚抬原价,虚构购买人数。虚抬原价:有些不良商家或某些团购网站故意将推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价抬高,然后再以较低折扣出售:一些团购网为烘托团购产品的热销程度,在购买人数上做文章。在线支付缺乏担保机制,资金安全无保障。目前团购网站大多要求消费者通过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支付平台先行付款,而不是确认收到货物满意后才完成付款。另外,消费者的资金是直接打到团购网站的账户,团购网站随时可以提取钱款,不存在第三方资金担保,如果团购网站发生问题,消费者很难追回钱款。责任追究困难,维权机制欠缺。此外,行业潜规则侵犯消费者权益。“过期作废不退款”已经成为网络团购的行业潜规则。团购商品或服务不能满足订购需求,或团购项目成功后对消费设置条件。

    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工商部门应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引导合法诚信的网络经营。推广网络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网络团购格式合同。实行约谈机制,实现由被动受理投诉向主动引导规范转变;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整顿网络团购不法行为。把好网站主体资质准入关。加强监管,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经营氛围,创建和谐消费环境。加大曝光力度,推动网站信用建设。加强宣传,鼓励合法经营,倡导合理消费。组建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提供行业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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