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没密码的手机 一顿狂花被判刑

行业动态

2020/07/04 11:06:32

  捡到别人的手机,不但没有第一时间想办法联系失主,还特意打开手机中的微信钱包。发现有2000多元余额,还没有密码,他觉得“天上掉馅饼了”,拿着捡来的手机四处购物,水果店、鲜奶吧等500元的会员卡办了好几张,还去超市大肆消费。

  直至被警察找上门时,他才知道,虽然不是主动偷窃,但行为也已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骑自行车弄丢手机,发现微信被盗刷6笔

  小张是大学刚刚毕业的学生,6月2日,小张像平时一样骑自行车出门,回家时才发现,揣在裤兜里的手机不见了,“应该是骑自行车时候,总抬腿把手机从兜里挤出去了。”

  发现手机丢了,小张第一时间顺着骑自行车的路找了几圈,手机的踪迹全无。

  随后,小张赶紧回家找出另一部手机,登录微信及其他网购、社交等APP。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打开了微信,发现余额里的2000多元都已经被人盗刷。通过微信的交易记录,他发现一共被人盗刷了6笔。

  小张说,前一段时间由于要备考还要上网课,手机使用频率极高。为了使用时减少受到干扰,他就把手机上的所有密码取消了。

  小张发现,被盗刷的6笔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消费地点都是商家扫顾客的二维码支付方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支付密码,只要打开手机调出微信的付款二维码给商家扫一下,钱就花出去了。”

  戴着口罩到处盗刷

  发现微信钱包被盗刷,小张立即向辽宁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兴隆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小张丢失手机后,其微信共发生6笔交易记录,共计消费2095元。

  而此时,民警拨打遗失的手机号码时,听筒中传来的反馈是“用户已关机”。通过交易记录,警方发现被盗刷6笔记录的地点分别是兴隆台区两家水果店、一家鲜奶吧,还有一家超市的大笔消费。其中水果店、鲜奶吧的消费都是办理500元会员卡。

  据此信息,警方立即到以上地点走访。从警方获取的多家店内画面看,拿着小张遗失手机来消费的也是一名男子,戴着口罩。

  通过会员卡登记信息,警方掌握到,该男子为辽河油田一企业的职工周某。

  捡别人手机消费也犯罪

  6月9日,周某被盘锦警方抓获。

  据周某称,6月2日看到路面上有个手机。捡到手机后,周某按了一下解锁键,“没成想真把手机打开了。”

  随后,周某打开了手机中的微信,发现失主微信钱包里有2000多元的余额,“我不知道失主有没有支付密码,但我知道商家扫顾客支付密码消费,是没有密码障碍的呀。”

  于是,“聪明的”周某拿着捡来的手机就在周围找了几家使用该方式收款的商家,大肆消费。短短几个小时,就将2000多元的微信钱包余额花光。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被抓的时候,周某非常不理解,捡东西没有归还是不对,但又不是偷东西,怎么还会被警察抓呢?

  警方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刑法中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警方提醒移动支付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切记一定要给手机设置密码。万一手机丢失,要第一时间修改支付宝、微信密码,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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