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家电进入销售旺季,新买空调竟不是原装正品

政策法规

2022/05/20 11:42:49

  消保委提醒:夏令家电进入了销售旺季,但是居民在购买时要多长个心眼。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技术成熟、售后服务到位的品牌产品,不购买、不使用三无家电。购买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和认证标志。

  随着气候逐渐升温,夏天的味道越来越浓,不少湖城居民家里的空调、电扇等夏令电器也纷纷走上了“前台”。市民张女士日前在使用家里的空调时却遇上了一件糟心事:她明明在一家正规电器商行里买来的空调,维修时才发现居然不是正品!

  去年1月份家里装修时,张女士从仁皇山街道某家电商行购买了一组(一拖三)格力中央空调,当时价格为3.35万元。上个月,张女士发现空调出现了故障,于是她就打了格力电器的售后,请师傅来维修。维修师傅上门一检查,发现空调上的二维码钢印等已被抹掉,这意味着这台3万多的格力空调可能不是正品,因此售后的维修师傅拒绝为这台空调进行维修。这下张女士傻了眼,坏了不能用,售后又拒绝维修,这可怎么办?为此,张女士找到了商家进行交涉,却一直没有进展。今年5月初,张女士将事情反映给湖州南太湖新区消保委仁皇山分会寻求帮助。

  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了商家,商家承认上述格力中央空调是其销售给张女士的,但坚持说空调肯定是正品。为了鉴别真伪,消保委工作人员、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与商家一起赶赴张女士家中进行鉴定。经现场鉴定,技术人员出具《产品鉴定说明》:“上述鉴定产品不符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标准,非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装正品。”根据鉴定结果,经协商,商家全额退还张女士购买空调的费用并赔偿两倍损失,共计10.05万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就包括: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我国《产品质量法》也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以上情形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消保委提醒:夏令家电进入了销售旺季,但是居民在购买时要多长个心眼。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技术成熟、售后服务到位的品牌产品,不购买、不使用三无家电。购买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和认证标志。最后,务必保存好购物凭证及售后资料,以便发生质量问题时能够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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