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月上旬启动家电消费补贴

政策法规

2023/06/02 09:35:44

  记者从南京市商务局获悉,为落实省、市恢复提振消费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消费提质扩容,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南京将于6月上旬启动2023年度南京市家电消费补贴活动。

  一、活动周期

  2023年6月上旬启动,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具体日期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

  所有在宁消费者。

  三、参与渠道

  南京市商务局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补贴活动家电零售企业的线下门店(以下简称“参与门店”),名单详见正式公告。

  四、发放机构

  南京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集评审方式确认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为本次消费补贴的发放机构。

  五、补贴范围

  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和2级的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以及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绿色节能家电,干衣机、洗地机、无线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彩电等新型智能家电。具体商品以参与补贴活动家电零售企业向市商务局备案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消费者可向参与门店咨询。

  六、补贴标准

  消费者在参与企业的门店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商品,按照开票价格8%享受一次立减机会,可购买若干件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单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单用户可享受四次补贴,总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资金总额1000万元。

  七、补贴方式

  消费者在参与门店购买补贴范围的商品单独支付结算,收银员通过指定智能终端扫描商品条码,系统确认商品在补贴范围内后,扫描消费者出示“云闪付”付款码完成收银,消费者可享受9.2折500元封顶立减优惠。

  消费者购买时定位应在南京,自提商品须在参与门店完成提货,配送商品收货地址须在南京市域范围内。

  本次补贴活动按照消费者“先到先得”原则实施,直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

  八、其他事项

  1、补贴商品仅允许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后享有三个月的收货期,超出收货期后参与企业将取消相关订单,支付款项按照退货情形退回。

  3、消费者购买的补贴商品发生退货时,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消费者支付账户,补贴金额原路退回活动补贴资金账户。

  4、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银行卡等参加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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